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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无需再审批
更新时间:
2014-04-21 13:24:24
点击次数:
128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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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决定,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无需再经税务机关审批,此外,以往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型小微企业也将纳入优惠范围。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决定,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无需再经税务机关审批,此外,以往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型小微企业也将纳入优惠范围。
http://bbs.sanesoft.cn/thread-2454-1-1.html (编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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