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2-88867657
网站公告:收听我们的企业官方微博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我们的最新动态哦!
业内资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业内资讯 > 正文

财政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更新时间:2014-09-03 12:08:20点击次数:10822次字号:T|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建设的,凡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建设的,凡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企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及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规定,政府将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电话:0532-88867657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52号

    手机:13335097657

    微信: 657215111

     QQ:6572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