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披露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尽管取得较大突破,但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一直期待甚高的优化发行指标却依然缺位。
以创业板为例,有公司高管就曾直言,许多企业为迎合审核条件只能调整业绩。据了解,创业板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一是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但在这两套可选财务标准中,中介机构往往会选择连续盈利且持续增长这一较高标准。这对企业成长性要求过高,也增加了企业财务造假冲动。
目前,相关研究仍在推进。
深交所在加快推进创业板整体制度改革中,就将减少对持续盈利能力等的实质判断。这种研究或蕴含两个方向的优化,一是行业准入,二是指标调整。